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我单位拟采取单位内控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和日常基金安全检查”服务项目。请响应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参与询价。
一、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需依法设立,具备评估(价)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标准如下:
1.持有营业执照及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入项目的项目人员至少4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名。
二、需提供的材料
承接单位应按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3份:
1.项目报价单;
2.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交验;
5.授权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交验;
6.项目配置人员材料;
7.近年来完成类似工作的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完整密封后提交。
三、承接单位需按照附件(《盘龙区2023年度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和日常基金安全检查项目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6时。
材料报送地址: (略) 盘龙区北京路481号四楼410室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郭老师 *
附件:《盘龙区2023年度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和日常基金安全检查项目报价单》
(略)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盘龙区2023年度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和日常基金安全检查项目报价单 | |||||
项目名称 | 实施范围 | 实施对象 | 评估/检查内容 | 指标类别 | 报价 |
一、基金安全评估 |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龙区社会保险局、盘龙区就业服务局、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 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基金运行状况 | 基金支撑能力 | |
基金使用质量 | |||||
资产管理质量 | |||||
风险管控状况 | 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情况 | ||||
基金监督情况 | |||||
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 |||||
基金违法违规情况 | |||||
二、基金安全检查 | 盘龙区社会保险局、盘龙区就业服务局、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以及受经办机构委托下设的各级社保业务受理、办理部门或单位。每月巡查一次,每次巡查一个单位或部门,每次巡查时间不超过2天。 | 检查经办机构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 |||
检查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遵守执行情况,对基金支出、待遇支付的合法合规性、手续完备性及财务会计监督有效性提出意见建议 | |||||
检查财务会计对账报告规定遵守执行情况,对各类存款账户资金收支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建议 | |||||
经办机构预警信息、疑点数据核查整改情况等其他应纳入日常检查的事项 | |||||
报价合计 |
×××公司(加盖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