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 来源: 云南省 (略)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禄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项目 | ||
采购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11-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11-14 06:00:00至2024-11-21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12-05 09:30:00 | ||
开标地点 | (略) (略) (略) (略) 普吉街道吉 (略) 12栋1701室 开评标室1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1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一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普吉街道吉 (略) 12栋17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禄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Z-0004
项目名称:禄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17
最高限价(万元):417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地膜科学回收服务,以当地农资经销商、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或废旧地膜回收点为依托,建立废旧 (略) 点。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当地废旧地膜回收机构或个人签约废旧地膜收购合同, (略) 内废旧地膜上交的农户、种植大户及新型经营主体核实用户信息、上交废旧掉数量并登记造册,再兑付补助资金,废旧 (略) 点的回收服务费按实际回收量兑付,若超过回收数量的不再兑付废旧 (略) 点服务费及废旧地膜上交补贴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后10日历天内回收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禄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禄劝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4 06:00至2024-11-2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_app_=zcy.sys,CA申 (略) 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普吉街道吉 (略) 12栋1701室 开评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是在接受采购人的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等)的基础上作出的承诺,若中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等)提出修改要求,采购人可视为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 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略) 站查询,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中标投标人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中无故要求变更承诺或报价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且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场行为记录。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十二条规定: (1)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若中标投标人违反规定,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对具备享受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上的优惠措施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8号)第八条规定,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3)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略)
地址: (略) 129号
联系方式: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一 (略)
地址: (略) (略) 普吉街道吉 (略) 12栋17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