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 (略) 沿线公共文化设施及特色文化资源的社会价值,盘活国有资产,实现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推动盘龙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盘龙区拟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社会参与”模式,引入优质社会力量合作探索盘活“闻一多公园”。现将有关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闻一多公 (略) 盘龙区龙泉街道司家营社区俊发城内,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是集历史文化、运动休闲为一体的社区配套公园。园内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闻一多朱自清旧居”及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略) ”两幢文物保护建筑,以及新建闻一多历史陈列馆(含市民文化中心)。
闻一多历史陈列馆(含市民文化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9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8.33平方米,共2层。主馆内现为“闻一多生平展”和“云南民盟历史陈列展”两大主题展览区, (略) 民文化中心,是盘龙区打造的优秀公共文化空间“闻一多朱自清旧居”现以场景复原的展陈形式免费面向公众开放,“ (略) ”作为国立艺专记忆专题馆,由社会力量独立打造运营。目前, (略) 民文化 (略) 民免费开放和讲解。
二、合作时间
项目合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以实际签订合作协议时间为准。
三、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合作内容
1.基础管养:负责公园内绿化植被、水体及建筑主体( (略) 除外)的日常管养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安全秩序管理等工作,确保公园环境整洁、设施完好、秩序井然。
2.公益文化服务:负责园内公共文化空间(含闻一多朱自清旧居、闻一多历 (略) 民文化中心)的日常免费开放、讲解以及高质量文化服务活动的开展。
3.文旅产业项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筹兼顾,在保持公园公益属性、文化属性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探索引入文化、休闲等多元化服务项目, (略) 民文化生活,提升公园文化品质。
4.品牌建设:通过创新文旅产业运营模式,深挖公园特色历史文化内涵,提升闻一多历史文化IP及龙泉古镇品牌形象,使其成 (略) 文化新地标,增强闻一多公园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将免费提供公园场地及现有基础设施,社会资本方需在保证公园公益属性不变的前提下,自筹资金对公园进行管养、运营及园区内公共文化空间的特色运营。
双方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在合作过程中,运营方需接受政府的监督和定期考评。
(三)监督和考评
1.监督指导: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定期对合作方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和支持,确保公园运营符合公 (略) 管理要求。
2.定期考评: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区城管局、辖区街道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合作方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财务状况、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考评结果将作为合作单位续签协议或调整合作条件的重要依据。
3.清退机制:若合作单位在当年考评中出现不合格,且在三月整改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政府将依据合作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给予清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政府将按照“来修去丢”原则,重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新的合作单位。
四、合作条件
申请人应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1.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运营能力, (略) 公园运营管理或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为佳;
2.具备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能够胜任公园的运营及管养工作;
3.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保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筹兼顾,探 (略) 场需求;
4.认同并遵守关于公园及博物馆管理运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线下递交
(1)递交地点: (略) 盘龙区尚义街199号东楼三楼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16:00前。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份,文件应加盖公章并密封。
逾期递交或通过其他方式递交,不予受理。
2.线上报名
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闻一多运营管养合作单位报名-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提交材料
1. 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过往业绩证明: (略) 公园运营管理或类似项目案例介绍及合同复印件;
3.运营方案:针对闻一多公园及园区内公共文化空间的详细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养计划、服务项目规划、品牌塑造策略、预期效果、财务预期收益等;
4.财务状况证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的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略) 场监管备案的能够证明出资情况的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认为有助于证明自身实力和专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七、评审与公示
(一)评审
盘龙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合作单位。原则上,参加比选的单位应满足3家的前提下,召开项目比选评审会。报名方对项目运营方案进行现场阐述后,由我方组织相关专家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条件相合性、类似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活动方案需求满足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后确定合作单位。
具体评选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盘龙区人民 (略) 站及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与中选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联系人:张琳冰
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http://**-07-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