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A包(君埠乡排危除险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永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A包(君埠乡排危除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
省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5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永丰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A包(君埠乡排危除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注: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1--6项资格要求只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
诺函》即可,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后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项目承建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
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
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有效期内
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佐
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3日 08:00 至 2024年07月15日 08: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5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丰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址:永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丰 (略)
地址: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新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