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 (略) 申请,经市资规委会研究,原则同意海雅·香山湖(二期)(B地块)项目的规划和建筑方案。现我局拟对该项目方案进行审批。为广泛听取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海雅·香山湖(二期)(B地块)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在批前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式反映。
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网站公示:
(略) 政府网公告公示专栏(http://**)
现场公示:建设工程现场公示
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项目管理股(矿业大厦405室)
0714-*(咨询电话)
公示日期: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1日(7个工作日)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听证,应在本方案公示期内向审批机关提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高层标准层平面图.pdf
附件: 高层效果图.jpg
附件: 海雅总图活动空间及社区(1)-模型.pdf
附件: (略) 场一层平面图.pdf
附件: 微信图片_*.jpg
附件: 幼儿园一层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