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本出租标的只能作为为学生提供洗衣机、电吹风、直饮机、热水机、打印机服务,不得从事其他业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所投入设备及数量:洗衣机66台,电吹风机22台,直饮机(冷热水)11台,热水机11台,打印机2台。 十、所投入设备要求:洗衣机、电吹风、直饮机、热水机、打印机。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并通过各级各项强制认证要求。设备投入时选择高端设备、先进型号,推荐国内一线品牌。 十一、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洗衣收费单脱水 1 元/次、快洗(不少于20分钟) 2 元/次、标准洗(不少于35分钟)3 元/次,大物洗(5公斤以上、不少于45分钟)4 元/次。吹风机收费普通热吹不高于*/分。直饮机收费冷热水不高于*/升。热水机收费开水不高于*/升。打印机收费黑白单面不高于*/页,黑白双面不高于*/张,彩色单面不高于*/页,彩色双面不高于*/张。 十二、*方有权对本项目所有营业款的流水进行实时监管,*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具备相应权限的收费系统后台账号或其他*方认可的方式。如*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方的营业款流水数据不全或存在数据造假的行为,*方有权强制要求*方使用校园一卡通为唯一收费方式,并由*方承担所有改造和维护费用。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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