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拟申请办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略) 区级项目),申请用地范围位于罗湖区泥岗路北侧。该项目用地面积为265,994.42平方米,其中地面层16512.70平方米,地下层*.72平方米。申请用地地下层有8805.89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 (略) 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拟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新闻媒体/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
新闻媒体:
深圳特区报(2023年4月25日)
地点:
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附件: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占用生态控制线位置示意图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