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 (略) |
项目名称:年产50亿粒软糖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59号 环评机构:江苏 (略) 项目概况: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利用标准化厂房#平方米,购置、安装溶胶罐、捷流式混合机、粉碎整粒机等生产设备154台(套),分两期建设年产50亿粒软糖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软糖50亿粒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达产产能为年产25亿粒软糖,二期达产产能为年产25亿粒软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称量粉尘、熬煮废气、风味调配废气、淀粉制模、干燥、脱模粉尘、消毒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熬煮、风味调配、淀粉制模、干燥、脱模等工段须设置在独立的封闭设施内;风味调配工段产生的NMHC、淀粉制模、干燥、脱模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风味调配工段产生的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工衣清洗废水、喷淋废液。经化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工衣清洗废水、喷淋废液依托江苏 (略) (略) 理站采用“一级沉淀+气浮+厌氧+A/O+二级沉淀+生物碳滤” (略) 理符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进入 (略) 西 (略) 理 (略) 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 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物 (略) 、化学品库、液体产 (略) 、 (略) 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二、江苏 (略) |
项目名称:聚源医疗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靖江经济技 (略) (略) 24号高标准厂房B3幢 环评机构:江苏 (略) 项目概况: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用#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购置、安装真空均质乳化机、电子天平、西林瓶压塞轧盖机等生产设备135台(套),从事聚源医疗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护肤、洗护类产品#件(套)、医疗器械类产品#件(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称量粉尘、搅拌粉尘、乳化废气、喷码废气和实验室化验废气。其中,实验室化验产生的NMHC、氯化氢、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2限值,硫酸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硫酸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4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西林瓶清洗废水、胶原蛋白水浴废水、成型废水、冻干冷凝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符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与蒸汽冷凝 (略) (略) 进入 (略) 西 (略) 理 (略) 理;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西林瓶清洗废水、胶原蛋白水浴废水、成型废水、冻干冷凝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废 (略) 自 (略) 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好氧+沉淀” (略) 理符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进入 (略) 西 (略) 理 (略) 理。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 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滤膜、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过期原料、废包装材料(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物料仓库、实验室、 (略) 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对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略) 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略) 窗口,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