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酒经企投中心告字〔2023〕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决定挂牌出让位于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园)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F-01-04-06 | 酒泉新能源综合利用产业园(经六路东侧、近零碳产业发展示范基地A区北侧) | 47939.78㎡(71.91亩) | 工业用地 | 50 | ≤1.2 | ≤50% | 10%-20% | ≤18米(从室外坪计)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企业的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竞买活动:1、拖欠土地出让金的;2、存在有违法用地行为的;3、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以上未开发建设的;4、经相关部门认定,在各行业、各领域被确定为违法失信的相关责任主体;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等。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底价、加价幅度、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 面积 (亩) | 出让底价(万元∕亩) | 加价幅度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F-01-04-06 | 71.91 | 3.3 | 0.1 | 3.4 | 244.4929 |
五、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政务大厅)进行咨询,并申请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向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11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单位将在2023年11月28日17时00分前确定其竞买资格,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出让方式:报名人数不足3人者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报价时间为挂牌期间每天9:00—11:30,15:00—16:30(报价截止11月30日16:30),报价以填写《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申请及报价地点为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报名人数达到3人或3人以上者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竞得人在本次建设用地出让活动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
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系统自动生成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
十、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飞天路660号
联系电话: 0937-*
联 系 人:郭静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