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开发 (略) 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烟台 (略) 储备料仓及研发生产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 (略) 23号
建设单位:烟台 (略)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山东) (略)
项目概况:扩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扩建项目原料上料及搅拌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4排放。
2. 地表水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其中搅拌机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
3. 噪声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空压机、风机、水泵、螺旋输送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设备全部布置在厂房内部,采取合理布局、加装隔震垫、风机出风口加装消声等降噪措施。
4. 固体废物影响: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扩建项目建成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