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晟 (略) :
你公司呈报的《年回收处理10000吨NMP清洗废液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 (略) 在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区实施该项目。
本项 (略) (略) 溆浦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租用湖南健 (略) 闲置的厂房及办公用房建设6条回收处理NMP清洗废液生产线,总用地面积3000㎡,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成后年回收处理10000吨NMP清洗废液,年产NMP回收溶液约9500吨。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 (略) 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溆浦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1-2020)》;符合《 (略) 溆浦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2〕65号)、《关于溆浦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2022】23号)相关要求。
二、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将编制的监督性检查资料报我局备案。
三、在项目施工及营运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建全各项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环保台账,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运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不凝尾气通过密闭管路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完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要求;项目破碎工序在半封闭式厂房内进行,破碎粉尘经厂房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溆浦红花园金益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溆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废水回用于生产中,生产废水不外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定期检修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营过程中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5、落实固体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NMP清洗废液采用桶装贮存于原料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原料桶,应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少部分损坏的原料桶需进行破碎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手套、胶带等不合格物料暂存后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处置。NMP回收固体废物(电解镍、钴、锰材料以及含锂材料)在厂区暂存后外售给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略) 令第 736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的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投入生产后,须按《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项目
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略) 溆浦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应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