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水利局:
贵单位《关于申请批复< (略) 仁义村等四个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的函》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将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农业集约化生产、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同意实 (略) 仁义村等四个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04-05-*。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仁义村等四个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略) 4852米,对路面改造硬化800平方米;重建堰坝4座,衬砌灌排渠6045米,衬砌灌溉支渠6095米;植物措施主要为封禁,封禁治理面积5308.74平方千米,设置封禁碑4座,封禁宣传牌32座。
四、建设地点: (略) 北泗镇、河里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国债等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项目法人: (略) 水利局。
七、请项目法人凭本批复文件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评、节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下一步工作,并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
八、附加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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