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仙山镇(长生段)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仙山镇(长生段)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杨村河和铅山河两岸,工程涉及永平镇林家村、河背村、港洲村、五都村、下畈村及葛仙山镇长生村;
2.2预计工期:365日历天。
预计开工:2024年03月06日,预计竣工日期:2025年03月05日;
2.3 招标金额:批复总投资2249.02万元,本次招标施工标约1690.53万元 。
2.4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 。
2.5 招标内容:河道综合整治总长10.086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1.289km,清障3处(含1处表层清杂),固脚护岸6.047km,加固自排涵(渠)16座,拆除重建埠头1处、新建埠头2处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略)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按《关 (略) 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 安全 (略)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注:以上(1)-(6)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略) 水利厅《关 (略) 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 (略) 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施工标段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 (略) (略) 场主体行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3〕2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资质条件不符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逐级上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 02月08日起至 2024 年02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4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29日 9 时30 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4)根据《 (略) 水利厅关 (略) (略) (略) 场行为评价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0〕4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项目建造师在印发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后方可解锁”,项目建造师解锁均需要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含验收组签字及盖章)》。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5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7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推行水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9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
工企业,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略) 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0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铅山县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铅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铅山县尚洲路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凯邦 (略)
地 址: (略) 信州区春天新苑一期十一栋二单元1901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铅山县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铅山县尚洲路
电 话:0793-*
2024年02月08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铅山县支行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铅山城南支行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铅山支行
4、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铅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