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2024 (略) 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危桥改造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工程施工监理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AHKQ-*
发包人: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安徽凯奇 (略)
2024年3月
目 录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凯奇 (略)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叶集区2024 (略) 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危桥改造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发包。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KQ-*
2、项目单位: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3、项目名称:叶集区2024 (略) 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危桥改造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工程施工监理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标段(包别)划分:1个标段
6、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7、最高限价:25.*元,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8、考虑到区政府后期可能随时增加一些其他临时性小型项目,因项目小,监理工作一并纳入该次招标范围,请参加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可能增加的临时性工程监理工作。临时性工程根据项目需要,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按业主要求签订相关项目监理协议书(如可能临 (略) 红绿灯工程等)。
二、供应商资格、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 (略) 工程专业监理*级(含)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 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15时00分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本项目谈判文件均由供应商持有效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获取谈判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材料扫描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箱(*@*qC0m)并电话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资料经审核后发送文件。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3月29日15时00分
2、谈判地点: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2楼202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
六、备注
1、本项目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谈判,本项目每个供应商仅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会议,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谈判会议。
七、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叶集区综合楼南区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凯奇 (略)
联系人:闻工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2501室
二、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前附表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发包人 |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
2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凯奇 (略) 地址: (略) 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 |
3 | 谈判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30天 |
4 | 谈判保证金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30天 |
5 | 谈判保证金 | 无 |
6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7 | 项目名称 | 叶集区2024 (略) 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危桥改造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工程施工监理 |
8 | 项目编号 | AHKQ-* |
9 | 付款方式 | 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质保期满支付至100%(无息)。 |
10 | 质保期 | 自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交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
11 | 服务期 | 同施工工期 |
12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均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单项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专家评审费按实收取。 |
13 | 履约保证金 |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
14 | 勘察现场 | 请各供应商联系发包单位自行勘踏。 |
15 | 质疑与答疑 | 1、质疑提出具体步骤:供应商若对发包文件有关内容存在质疑,可通过电子邮箱(*@*q.com)向发包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质疑答复获取具体步骤:发包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于收到质疑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请质疑人及时通过发出质疑的邮箱查收答疑文件。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及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2份;须合并封装,密封提交。 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签署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
17 | 递交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 | 现场递交。 |
18 | 备注一 |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 (略) (http://**.cn)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 (略) (http://**.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 (略) (http://**.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 (略) (http://**.cn) 3、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签章。如有虚假,发包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
19 | 备注二 | 1、本项目因点多面广,要求投标人履约人数为:监理工程师1人( (略) 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和环保监理员1人(具有相关培训证书),监理员2人。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上述人员近6个月内的工资保障。若低于该项要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价,否决其报价。 2、违约责任:若发现供应商属于出借资质或挂靠以及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法履约的(包含项目班子成员无法到岗、因工程质量问题无法验收以及工程延期等因素),采购人将供应商违约事实形成证据,除支付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同时给予企业或项目班子成员记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3、供应商配备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和环保监理员、监理员,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4、投标报价总价按6个月工期计算。 |
开标注意事项 |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谈判,本项目每个供应商仅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会议,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谈判会议。 | |
21 | 增加注意事项 | 在项目质保期内,监理单位严格按业主要求进行相关监理工作,否则,将给予信用处理。 |
1、报价单;
2、供应商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谈判授权书;
5、投标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7、响应情况表;
8、发包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发包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发包人的承诺。
2、响应文件应当对发包文件有关工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按发包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响应文件应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混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应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于谈判截止时间前现场签到并递交,未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7、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代理单位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五)谈判程序1、谈判人员是按规定组成的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谈判小组。
2、在掌握了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后,谈判小组将按投标现场签到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是分别单独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4、谈判采用一轮谈判、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但最终采取多少轮谈判,由谈判小组视情况而定。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6、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谈判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谈判小组。
(六)评审及异常情况处理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谈判小组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谈判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发包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谈判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发包人不能支付的;
(3)经过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发包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若废标条款符合第一款情形,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4、重新组织谈判,发包单位将通过代理机构进行公告。
(七)报价响应及答疑1、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2、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发包文件,了解拟投标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报价不得低于供应商个别成本价。供应商应根 (略) 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响应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响应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同时要考虑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费用,任何响应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采购人不要求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响应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供应商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为由等不计成本地进行响应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单中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4、供应商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工程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工程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5、供应商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八)合同的签订1、发包人应尽量缩短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签订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外。发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服务合同,发包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发包。
3、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发包人可以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4、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发包人可不适用前述(即付款方式)规定。
5、发包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发包人可以支付预付款。
6、发包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7、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支付逾期利息。
(九)澄清及变更发包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质疑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3被质疑人名称;
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发包人及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发包人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理。
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三、服务合同第一节 通用合 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 的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采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 的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 明:
1. 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 通用合同条款”及 “公路工程专 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 “ 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 可作出不同 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 用合同条款”明确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 与通用合同 (略) 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
3.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 “通用合同条款” 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 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 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 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
l. 一般约定
1.l词语定义
1.1.2.2委托人:
1.1.3.1 本次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项目为叶集区2024 (略) 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危桥改造项目、叶集区2024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 (略) 叶集区境内
起讫桩号:
监理合同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为:。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委托人负责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1套
提供期限: 开工前3天。
1.8 增加
1.8.3 分包要求
本项目除机电工程监理外,其他不允许分包:
中标 (略) 工 (略) 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该项目机电工程需委 (略) 工 (略) 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企业监理,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业主提交委托监理协议,并经招标人认可;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l.l2委托人要求
1.12.3 委托人提供国外规范和标准的时间: 无 ,
提供数量: 无 ,
提供期限: 无 ,
其他要求: 无 。
4.监理人义务
4.2履约保证金
4.2.1缺陷责任期保函金额:
增:监理人派驻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监理服务的投标监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监理工程师每周不少于5天在现场,专业工程施工期间相应专业监理人员必须驻现场,出勤率为100%。监理人应安排好现场正常开展施工时的验收、巡视、旁站等当值工作。
5.监理要求 。
5.l监理范围
5.1.2工程范围包括: 。
5.1.3阶段范围包括:准备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业务。
5.1.4工作范围包括: 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环境保护、工程协调等工作。
5.3监理内容
监理人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否则,监理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开展项目监理试验工作。
监理人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
监理人应按《 (略) 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可以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或者委 (略) 相关资质的试验室开展监理试验工作。
配合委托人聘请的相关咨询单位的工作,并参加相关的工作协调会,积极参加委托人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而组织的活动。
5.5监理服务形式
监理服务机构设置:
本项目设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按_一级监理机构设置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合理设置总监办分支机构,并报委托人批准后实行。总监办驻地建设必须满足《安徽省普 (略) 施工标准化指南》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5.6监理服务目标:达到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安全、信息、环保目标。
5.6.2 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满足委托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协议约定的目标。
5.7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
5.7.1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根据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服务时职责范围及权限,以及根据本项目或工程特点,委托人书面授予监理单位其他权限。
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l开始监理
6.1.1满足以下条件时,监理人应开始监理工作:
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已签订,工程开工前(具体由委托人通知)。
6.2 监理周期延误(本条不执行)
由于非监理人责任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 延长监理服务期限的计算方法: / ;增加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 / 。
8.合同变更
8.1变更情形(本条不执行)
8.1.1 合同变更时, 监理服务期限的调整方法: / ;监理服务费用的调整方法:
(1) 监理人员服务费=增加的服务工作日数x监理人员日平均单价(即人月单价÷21.75)
(2)监理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含燃料消耗等费用)、试验设施费及生活设施费将按照因增加监理服务而导致实际增加的设施数量及监理单位在报价清单中填报的相应价格进行支付 。
8.2合理化建议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 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 委托人给予监理人如下奖励: _无 。
9.合同价格与支付
9.1合同价格
9.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 总价合同 。
在合同实施期间, 由于人工、材料、设 (略) 场价格变化导致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变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 不调整。
9.3中间支付
9.3.5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支付规定如下:
9.5暂列金额
本项目暂列金额为 元
11.违约
第11.1款细化为:
11.1监理人违约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 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违约金, 具体约定如下:
(1)当发生监理人转让或分包监理工作;监理人向承包人索贿 、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直接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改正。当委托人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的7天内未见纠正后,可以向监理人课以*元~*元的违约金,并可在21天内发出通知终止合同。
(3)监理人应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平行检查制度,对重要部位的施工要跟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质量隐患。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经监理单位提出,如施工单位在2日内不及时整改,继续施工,监理单位应在2日内书面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和委托人;没有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书面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和委托人,每次(或每逾期1日)由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费用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款项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将直接从监理费用中扣除。
在委托人、质量监督机构等执法部门明察暗访中或各种质量抽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而监理单位的监理记录中却缺乏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纠正记录的,每发现一个质量问题,按个计算每个质量问题,由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费用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其6个月至3年 (略) 叶集区国有投资项目监理的投标资格限制。
(4)本工程要求创建“品质工程”及“平安工地”,确保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若未达到上述要求,由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费用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监理人投标文件上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委托人同意并抄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准替换,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将监理人清退出场,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不再结算,其剩余价款不再支付,并扣除工程监理人的履约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报委托人批准、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每次按监理费20%的标准由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该款项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将直接从监理费用中扣除。
合同约谈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的监理人员经委托人审查批准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其他监理人员,需报委托人批准、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元/人·次,监理员、试验员*元/人·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变更人员违约金,该款项将直接从监理费用中扣除。
更换的监理人员资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资格要求,且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格。
(6)委托人对监理部组成人员出勤情况和履责情况将进行不定期考核,第一次发现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发现的,除责令企业督促缺岗人员立即到岗直至该工程监理工作结束不再发生缺岗外,并依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按缺岗人数计算给予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对缺岗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其6个月至3年 (略) 叶集区国有投资项目监理的投标资格限制);第三次发现的,并依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按缺岗人数计算给予监理单位违约处罚,对缺岗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其6个月至3年 (略) 叶集区国有投资项目监理的投标资格限制),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限期退场,对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其6个月至3年 (略) 叶集区国有投资项目监理的投标资格限制。监理费用只结算验收合格部分的,并扣除重新进行监理招标的费用以及因监理违约导致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7)在发生第合同条款11.1(5)目情形下,委托人有权视情节部分或全部扣除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8)在发生第11.1(6)目情形下,委托人可书面要求监理单位予以解释。若监理单位在7日内未能根据本监理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委托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7日后,单方面终止本监理合同。
(9) 在发生以下情形:
a.监理人发现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其班子成员未在岗的,应立即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施工单位2日内未整改完毕的,监理人应再次书面发出处理意见,提请委托人进行处理。监理人未履行前述责任的,每发现一次,由监理人按照监理费用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b.监理人发现施工单位节点工期滞后的,应在2日内书面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再次书面发出处理意见,提请委托人进行处理。监理人未履行前述责任的,每发现一次,由监理人按照监理费用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c.对市政府投资工程标外增加工程量的 (略) 政府相关文件,并对承包人上报的隐蔽工程量进行逐项审核把关,上报签证组复核,如发现监理人审核上报的数据不准确(误差在±5%以上的),将就工程量涉及的工程款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委托人按照本款规定终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负责赔偿因其未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力而造成的业主损失,该损失赔偿费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或从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1l.2委托人违约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 监理人有权向委托人课以违约金, 具体约定如下:按照通用 (略) 工程监理专用条款执行。
l2.争议的解决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 六安仲裁委员会。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工程所 (略)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 标段由K + 至 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 计速度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 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1) 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 附件;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
(4) 项 目专用合同条款 ;
(5)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
(6) 通用合 同条款;
(7) 委托人要求:
(8) 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
(9) 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 。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
3. 签约合同价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 元(¥ )。
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质保期满支付至100%(无息)。
4. 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安全目标: 。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 :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 段)监理 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个月。
9. 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 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 盖单位章)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 目法人 (项 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 (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
(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 ,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 权利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
2. 委托人的义务
(1) 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监理人的礼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让监理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监理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 受监理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3) 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监理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 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
(4) 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 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监理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监理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
(6) 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监理队* 。
3. 监理人的义务
(1)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监理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 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监理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2)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 :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 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监理人 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 (略) (略) 场的处罚 。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监理人或监理人上 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监理 人签署之 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委托人和监理人各执一份,送交委托人和监理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委托人: ( 盖单位章) 监理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监督单位 :(全称) (盖单位章) 监理人监督单位: (全称) (盖单位章)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安 全 生 产 合 同
为在 施工监理合同段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监理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 (略) 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以下称发包人)与监理单位 (以下称监理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监理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监理人安全检查,监督监理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监理人职责:
1、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第393号令) 、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监理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发包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监理人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发包人: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四、发包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叶集区2024 (略) 养护大中修和预防性养护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叶集区2024 (略) 17公里养护大中修和39公里预防性养护项目,项目总投资约*元;
2、叶集区2024 (略) 危桥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7座小桥,1座中桥, (略) 危桥拆除重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元;
3、叶集区2024 (略) 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内容包括:标线、标识标牌、波形梁护栏、道口桩、示警桩、减速带等安全设施,项目总投资约*元。
4、考虑到区政府后期可能随时增加一些其他临时性小型项目,因项目小,监理工作一并纳入该次招标范围,请参加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可能增加的临时性工程监理工作,临时性工程根据项目需要,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按业主要求签订相关项目监理协议书(如可能临 (略) 红绿灯工程等)。
(二)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三)最高限价:25.*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
(四)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付款方式:工程交竣工验收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质保期满支付至100%(无息)。
五、响应文件格式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报价单 | |
二 | 供应商基本信息 | |
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四 | 投标授权书 | |
五 | 投标函 | |
六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 |
七 | 响应情况表 | |
八 | 发包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元) |
1 | ||||
2 | ||||
3 | ||||
… | ||||
其他费用 | ||||
…… | ||||
合计金额(元,按6个月工期计算) |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不限于营业执照、证书等信息)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四 谈判授权书致:_________________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编号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
职 务: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五 投标函致:XXX(代理机构名称)
1、根据项目编号: 号发包公告的内容,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发包。我方授权 (姓名)代表我方___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所需的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发包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该项目。
4、我方同意按照发包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发包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六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发包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略) 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 (略) 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七 响应情况表
按发包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序号 | 内容 | 发包文件要求 | 响应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服务期 | |||
2 | 付款方式 | |||
3 | 质保期 | |||
4 | 其他 |
注: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付款及服务期等均应响应发包文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手持件
最终报价/第轮报价表
致: (发包人)
1、根据你方发包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项目发包文件,我方愿在第一次(响应文件)报价的基础上再次让利,让利后的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各单价相应同比下浮),并承诺按本发包文件、合同条款等规范承担上述服务。
2、其他部分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供应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2、各供应商单独备足此表,用于现场报价时填写,请供应商自行准备多份,用于后续报价。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