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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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 | (略) 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 天津市静海区津沧高速西侧 | 天津绿 (略) | 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 (略) 静海区津沧高速西侧。项目投资6951.*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扩挖工程(治理长度12.4公里)、侧向涵闸工程(9座侧向涵闸原规模拆除重建)、河道扩挖涉及到点侧向涵管工程(6个涵管原规模拆除重建)、道路工程(对现状左岸(西侧) (略) 铺设水 (略) 面,铺设长度10.3公里)等。 |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津污防攻坚指[2023]21号)《 (略)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年—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2.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3.施工期间挖土 石方应尽量全部回填,不能回填部分应严 (略) 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消纳处置;弃土及淤泥库 通过专用运输车运至临时堆土场临时存放,最终由专门单位消纳处理;建筑垃圾应运至城管委指定地点,废金属结构件应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4.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5.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 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 | 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