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 (略) :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吉林 (略) 年产20万吨盘扣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磐发改请﹝2021﹞ (略) )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07- *** -04-05- *** )总投资9218万元,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94平方米, (略) 房、办公楼、门卫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厂房内建设焊接、吊镀生产线,布置焊接设备、自动化连续镀锌机组、起重设备及其他辅助和辅助生产设备共5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万吨盘扣脚手架。根据吉林 (略) 《关于报送<吉林 (略) 年产20万吨盘扣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2﹞ (略) ),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5438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1193万千瓦时,天然气271万立方米,柴油65吨,热力 *** 吉焦。计入吉林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焊接生产线应采用自动焊接机;镀锌环节应为自动运行模式,系统应配备自动控制和监测系统;应回收热镀锌炉烟气中的余热加热助剂槽和制备职工洗浴热水;应采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10KV侧功率因数应达到0.92以上;风机、泵类等负荷变化较大的设备应采用变频控制;供热管网应采用绝热性能良好的聚氨酯硬质预制保温,地下直埋敷设。。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要求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 ),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 (略) 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