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魁奇一路1号阳光停车位91个出租
公开协商“一对一”磋商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交易项目名称: (略) (略) 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魁奇一路1号阳光停车位91个出租项目
交易编号:scq-*-2570
温馨提示:
1.公开协商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项目,由项目权属人直接与特定意向人公开协商达成的交易。本次公开协商项目,采用“一对一”磋商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成交人,达成交易意向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交易参与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交易参与人参与公开协商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交易参与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一旦与项目权属人达成交易,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 (略) 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交易参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 (略) 、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 (略) 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本交易磋商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 (略) (略) 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发布,计划2024年12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 11时0 (略) (略) 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魁奇一路1号阳光停车位91个出租项目组织公开协商“一对一”磋商,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已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参与人磋商谈判,磋商达成交易意向。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一对一”磋商方式组织交易,拟定成交人 (略) 农村集体“三资” (略) 网站(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魁奇一路1号阳光停车位91个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2年6个月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4-11-01至2027-04-14
5.免租期:无
6.交易底价:* 元/宗/月(大写:*万零**元整)(不含税)
7.交易保证金: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
8.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万*仟元整)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季
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1时00分
12.计划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时00分
13.磋商地址: (略) (略) 石湾镇街道塘头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14.成交方式:采用“一对一”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人
15.交易规则:详见《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2.0版本)》
16.税费承担特别说明:*方承担税费
17.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18.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交易底价不含税。2、资产用途为停车位。3、 (略) 资产公示图片仅作参考,店面装修和设施等不作为交付标准。4、合同起始日为2024年1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4月14日。
19.拟定成交人: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289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 (略) 1号阳光停车位91个
2.资产编号:*J*
3.资产类型:其他固定资产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 (略) (略) (略) 1号阳光停车位
6.资产数量:91个
7.资产建筑面积:无
8.资产占地面积:无
9.产权情况:争议
10.瑕疵情况:本资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11.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交易底价不含税。2、资产用途为停车位3、 (略) 资产公示图片仅作参考,店面装修和设施等不作为交付标准。
二、交易参与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协商时 (略) 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三、交易参与人代表要求
(一)交易参与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二)交易参与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三)交易参与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四)交易参与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授权代表人;
(五)交易参与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交易参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公开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交易参与人本人。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并仅接受拟定成交人报名。报名材料支持线上或线下提交,线下提交可邮寄至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入口: (略) 农村集体“三资” (略) 网站(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址:http://**)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11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 11时00分。
(三)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交易参与人在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本通则第六条“交易 (略) 理规则”的相 (略) 理;
4.本交易项目采取公开协商“一对一”磋商方式组织交易,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交易参与人妥善保管和 (略) 农村产权 (略) 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 (略) 的用户,在平台上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交易参与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交易流程
查看磋商公告→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组织磋商谈判→确定成交人→查看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查看成交公告
六、公开协商磋商规则
(一)在区级、镇级组织指导下,由项目权属人(代表)与已报名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交易参与人磋商谈判,磋商达成交易意向。
(二)项目权属人组织不少于5名代表参加协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理事机构成员、监事机构成员、党员代表和成员代表等。
(三)项目权属人(代表)与交易参与人磋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评分),确定交易参与人为成交人。
(四)成交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七、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交易参与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交易参与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交易参与人需独立做出是否参与公开协商交易的判断。
八、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按照具体交易项目的交易方案设定)
(一)交易参与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交易参与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2.0版本)》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二)注意事项
1.交易 (略) 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交易。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 (略) 集资协〔2023〕。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交易参与人的账户转账,本项目只接受以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和 (略) 转账)。本机构按照交 (略) 理交易参与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还交易参与人的,则默认不计利息退还交易参与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交易参与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转账等原因产生的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九、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公开协商活动结束后,如果项目对交易参与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成交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本通则第六条“交易 (略) 理规则”的相 (略) 理。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果成交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成交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通则的要求确认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果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系统 (略) 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公开协商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交易参与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交易的,后果由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2.0版本)》(附件1)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 (略) (略) 石湾镇街道塘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
地址: (略) (略) 石湾镇街道塘头村委会
交易服务机构: (略) (略)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
地址: (略) (略) (略) 弼塘中一街5号202室
十三、监督
凡发现交易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 (略) (略) )。
附件1: (略)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协商交易通则(试行)(2.0版本).pdf 预览 下载
附件2:综合评价(评分)表-*-1.jpg 预览 下载
附件3:宗地示意图-*-2.png 预览 下载
附件4:拟签合同文本-*-1.pdf 预览 下载
附件5:瑕疵披露书-*-1.jpg 预览 下载
附件6:交易参与人承诺书.docx 预览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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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