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交清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石峰区清水 (略) 可行性研究报告》(株洲中交设计发〔2021〕 (略) )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清水塘片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 (略) ),《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 (略) ),《 (略) <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复函》,《湖南省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项目PPP合同》,《株洲市清水塘新城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第167期),《关于印发<株洲市清水塘新城建设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略) 发〔2021〕3号),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 (略) ),同意实施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石峰区清水 (略) 项目。
项目代码:2112- *** -04-P0- *** 。
二、项目建设地点:石峰区清水塘 (略) 。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一座普通一 (略) ;其中主要建筑物 (略) 大楼和一座接警室(兼门卫室等),主要构筑物为一座消防训练塔和围墙等;室外 (略) 、训练跑道、篮球场以及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绿化、消防等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为 6638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 3943平方米。
四、项目单位(法人):株洲中交清 (略) 。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 万元,其中:工程费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 万元,预备费 *** 万元,建设期利息 ***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请按《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 (略) ),《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 (略)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略) 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 (略) ,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略) 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3月25日
抄送:财政、审计、统计、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门。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