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 号)文件规定,兰州国 (略) (略) 于2024年11月28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兰州国际港务区山前路(T813#+T844#)道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可向建设单位、验收评估单位反应。联系人:甘鑫*
建设单位:兰州国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晟大 (略)
监测单位:甘肃中旭 (略)
建设地点:甘肃省/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