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关岭自治县断桥镇纳建饰面石材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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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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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关岭自治县断桥镇纳建饰面石材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关岭自治县断桥镇纳建村 |
建设单位 | 关岭自治县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怡宁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于2021年7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31年7月,(证号:C**)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1838km2;开采标高:+950m至+770m,开采深度为180m。开采矿种为饰面用灰岩,生产规模13.5万t/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有露天采场、工业广场(废石临时堆场、堆料场、临时排土场、办公生活区、配电房等)、截排水沟等。工业场地内不设置加工区,成品外运至加工厂加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物料应避免露天堆放,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之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各阶段的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施工期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填;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篷布,不能随意倾倒。产生的表土剥离堆不乱堆乱放,采场、修建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食堂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沉淀后回用于防尘用水,不外排;如厕废水则排入化粪池(4m3)进行处理,化粪池粪污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洗车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抑尘洒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在表土剥离过程中通过设置移动洒水喷淋装置,采剥前,对拟采剥区域喷淋洒水;潜孔钻机,钻机穿孔采用湿法作业,同时通过洒水抑尘措施;金刚砂绳锯机进行套绳开采,不使用爆破方法,切割整形过程中要采取湿式切割;运输车运输应时运输加盖篷布,车辆出、入厂区应进行车轮和底盘冲洗;项目产品为块状荒料,料场设置洒水设施,并对矿石用帆布进行覆盖;表土堆存场四周设置排水沟,设置移动水箱一个,场地内种草绿化,并设置洒水喷淋装置,针对易起尘区域,加强洒水频次,同时在排土场四周设防风林带。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剥离表土运往临时排土场堆放;开采的荒料直接就地销售外运,不涉及矿石加工环节;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是碎石渣及泥沙等,定期清掏后放置于排土场暂存,用于矿山道路回填等;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机修车间旁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和管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梯级式开采,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露天采场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进行绿化和植被抚育,及时减轻因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在开采结束后,应对整个矿区进行植被复垦,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的原则进行土地复垦,采取种草与栽植灌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