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南丰镇人民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封开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南丰圩镇一期)市场临摆区升级改造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2024〕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 (略) 编制的封开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南丰圩镇一期)市场临摆区升级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市场外部平整场地5962.13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车行道3599.23平方米,混凝土人行道248.92平方米, (略) 313.17平方米,新建154米挡土墙,拆除原有建筑、硬底化及围墙566平方米,整理绿化用地2383.26平方米。
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26.*元,其中工程费用29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元,预备费9.*元(见附件)。项目建设资金在第一批典型镇培育资金中安排,剩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 (略) 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封开县美丽圩镇基础设施及品质提升项目-(南丰圩镇一期)市场临摆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