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普陀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略) 普陀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
1 | 2、 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 %,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 不低于40% 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 。 3、 绿色建筑应按照绿色三星级标准设计、施工、运营。 4、 BIM建设管理要求:该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5、 (略) 管理要求: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普陀 (略) 建设规划》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6、 按区规划资源局《关于普陀区石泉社区W*单元A07A-06地块规划土地意见的补充意见》中明确的绿地率不少于5%进行控制。屋顶绿化应按沪绿容【2015】 (略) 绿容局印发的《屋顶绿化技术规范》的通知要求执行。 7、 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应满足相关规范、文件等要求。 8、受让人需承担建设以下内容,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 (1)A07A-07地块公共绿地,用地面积2083平方米,建设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方案为准;(2)A07B-03公共绿地及其地下配套设施等,用地面积3979平方米,绿地建设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方案为准;(3)A07A-06地块与A07B-03地块地下连通道,位于月牙泉路道路下方,两地块地下空间实现互联互通,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宽度9.5米。(4)上述实际建设及交付标准和条件等以审定的方案及真如副中心管委办认定为准。 9、本地块为附带建设方案出让,以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作为合同附件。 |
二、公示时限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转7529
联 系 人:沈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