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滦县新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设备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滦县新齐再生 (略) 设备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滦县新齐再生 (略)
建设地点: (略) 狼窝铺村南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滦县新齐再生 (略) 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 系 人:蒋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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