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 (略) 扩建两条烤漆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传真:0474-*
通讯地址: (略) 察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内 (略) 扩建两条烤漆家具生产线项目 | 察哈尔右翼前旗京蒙合作产业园内 (略) 现有厂区 | 内 (略) | 内蒙古 (略) | 该项目位于察哈尔右翼前旗京蒙合作产业园区西区内 (略) 院内,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两条烤漆家具生产线、1条纸板生产线和1条纸箱生产线。配套1台3t/h燃气蒸汽锅炉,提供蒸汽。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大气:木工下料、雕刻粉尘、打磨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压合、贴皮废气、喷漆烤漆废气采用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要求后排放。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以天燃气燃料,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要求后排放。 (二)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软水制备排污水部分回用于淀粉胶配制,部分随墨辊清洗废水、水帘机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及赛汉污水处理厂接纳要求,排入赛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木工边角料、除尘灰,纸制品边角料、淀粉胶废包装袋等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灯管、打磨除尘灰、废砂纸、废包装桶(油漆、油墨、稀释剂、固化剂)、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