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吴地(G)〔2024〕-19号 | 宗地总面积: | *.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利通区农硕巷北侧、农丰巷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7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753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98 | |||
起始价: | 5775.*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到 (略) 金凤 (略) 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02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到 (略) 金凤 (略) 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金凤 (略) 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吴地(G)〔2024〕-19号 号地块:2024年10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7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金凤 (略) 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戴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
开户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光华支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兴庆府支行;
开户账号:交易系统随机保证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