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9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水上巴士万绿园码头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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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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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水上巴士万绿园码头项目 | |
海南广利水上 (略) " | |
(略) 龙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滨海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龙珠湾 | |
辰源海洋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
在本项目原有平面布置基础上增设两座支浮桥、一座活动钢引桥,对游艇进出水域航道及港池进行疏浚,疏浚面积约为2.06公顷,疏浚量约为2.5万立方。 | |
海口水上巴士万绿园码头项目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等相关规划要求。在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建议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游艇码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 |
本项目所在区域水文、气象条件、生态环境条件、水下地形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均适宜;项目用海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因此,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 |
无 | |
本项目为生态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由有资质单位要善处理,运营期含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妥普处理,运营期船的生活污水由船的白带的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符合《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后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污。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
本项 (略) 龙华区龙珠湾,施工期产生悬浮物将会对附近水域水环境、生态环境会造成暂时不利的影响,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下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和(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项目调查海域执行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根据调查,项目所在的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调查海域各监测站位各项监测指标大部分满足相应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 | |
施工期加强对船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防止船舶碰撞事故,防止溢油事故,依托作业区配备的溢油应急硬件设施和完善的“船舶溢油应急计划”;运营期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