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清县梅溪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施工)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略) 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6:08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2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炜、肖庆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清县梅溪镇上浦村9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号A栋3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炜、肖庆华0591-* |
福建 (略) 受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清县梅溪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施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亿隆招字[2024]05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炜、肖庆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梅溪镇上浦村9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炜、肖庆华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1号A栋3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消防救援站营房修缮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闽清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 (略) (略) 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得将投标 (略) 于资质整改期内作为否决投标情形,但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资质整改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人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 (略) 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0日23时59分59秒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仟元整(¥4000),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文件要求,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低于*元的施工招标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即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且仅限于使用现金转账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随行易交易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上浦村935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号A栋308室,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张炜、肖庆华
(略) 名称: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上浦村935号
联系电话:0591-*
(略) 名称:随行易交易 (略)
地址: (略) (略) 华大街 (略) 148号中建大厦九层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