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璧山中学校枫香湖校区风雨操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获取电子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SQ24A*
项目名称:璧山中学校枫香湖校区风雨操场改造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略) 璧山中学校教育集团枫香湖小学操场铺装采购 | *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7月30日 至 2024年8月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包
获取文件地点: (略) (略) 获取电子文件
方式或事项: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 (略) (略) (www.ccgp-http://**)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日 11: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璧山中学双星校区行政楼213室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日 15:00
询价地点:璧山中学双星校区行政楼2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璧山中学校
采购经办人:廖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璧山区双星大道43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旺
项目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