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石柱藤子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项目一期”答遗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略) 分:
提问1:请问:为什么建设规模必须体现体现“巡护步道”,通过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可知,巡护步道造价约580万元,非要抠字眼强调体现“巡护步道”来排斥大量潜在投标人吗?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第十五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有 (略) 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文本。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或者限制投标人数量。”经查询满足此要求的单位不足十家,招标人明目张胆 (略) 发布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你们胆子是真的大!这不是公然和标准文本对着干?强行设置如此苛刻条件,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请修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的不合理苛刻条件,否则我单位将在开标 (略) 门递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在市长信箱中留言相关信息,请招标人自重!
答:详见补遗。
提问2:通过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可知,本项目单位工程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巡护步道(造价约580万元),挂壁栈道(造价约586万元),排水沟、人行天桥、挡墙工程、监控供电工程。请问招标人为什么非要在四库网截图建设规模信息中强调体现“巡护步道”,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栈道的工程量占比更大,那投标人提供的类似新建湿地公园业绩体现“栈道”难道就不满足了吗?请招标人提供相关依据和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证明只有提供“巡护步道”才能满足本项目工 (略) 提到的施工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就此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提供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建设规模(含巡护步道)、已经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请招标人及时修改业绩响应条款。
答:详见补遗。
提问3、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建设规模(含巡护步道)。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设置要求未按 (略) 印发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设置,恶意增加额外竞争条件,目的是排斥大量潜在投标单位,减少市场竞争, (略) 分企业谋取私利。违背了《住房 (略) 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 号)以及(《住房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160 号)两个文件的精神,以上文件要求:(1)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 (略) 违规设置市场壁垒、限制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2)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变相设置恶意条件行为;同时以上情况也违背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近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渝建招发【2018】8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289 号)文件的精神,即:“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宗旨;如果标准招标文件可以随意修改,那标准有何用?我单位已经在市长信箱、网上 *** 、 (略) 董事长信箱进行实名投诉重庆经 (略) 以及 (略) 门。
答:详见补遗。
提问4、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建设规模(含巡护步道)。请问招标人,步道是不是提供给“人”在上 (略) ?是不是属于“人”这种高级动物在上 (略) ?请明确。如果是提供给“人”在上 (略) 可以为“步道”,那又请问“公园绿道”“栈道”“ (略) 人行道”是不是属于提供给“人”在上 (略) 呢?为什么非得设置为巡护步道呢?为什么非要抠字眼强调体现“巡护步道”呢?为什么提供“公园绿道、栈道工程、 (略) 工程(人行道工程)”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湿地公园施工业绩就不满足呢?
答:详见补遗。
提问5:通过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可知,本项目单位工程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巡护步道(造价约580万元),挂壁栈道(造价约586万元),排水沟、人行天桥、挡墙工程、监控供电工程。请问:根据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工程内容来看该如何理解“与本项目相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呢?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工程内容明明就是一个湿地公园的生态修复和园区人行步道修建,为什么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工程内容也满足本项目工 (略) 提到的景观桥、栈道的施工业绩就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呢?请招标人提供相关依据和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证明只有提供“巡护步道”才能满足本项目工 (略) 提到的施工内容。如你招标人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和依据来证明,那么投标人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工程造价在400万元及以上并且工程内容也满足本项目工 (略) 提到的新建景观桥、栈道的施工业绩”是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
答:详见补遗。
提问6、请问规模里面包含巡护步道,且巡护步道金额达到400万金额?还是包含巡护步道即可,不做金额要求?房建类型包含巡护步道是否满足?
答:详见补遗。
提问7、该项目总投资约6700万元,本次合同估算2000万元,对类似业绩要求仅仅是400万元的巡护步道,还要带四库一平台的截图,估计业主和代理回复也会说该项目里有类似的工作量,但是该项目的其他工作内容生态修复、植被恢复呢?这些难道又不是其中的工作量了?难道这些工作内容不能作为业绩设置的依据吗?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一般类似业绩的金额要求最少也在项目总合同金额的60~70%吧?这个条件是业主怎么想出来的?是按照合同情况,打的两折吗?业绩设置如此的有指向,是否违反了招标法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呢?我们园林企业表示这种设置确实叹为观止,我们从事过多个公园项目建设,这样的招标条件也是初次见到,看来对于湿地公园建设的竞标确实有心无力
答:详见补遗。
提问8、本项目涉及二次搬运较多,清单中又无二次搬运费用,请问如何解决二次搬运问题?
答:已包含二次搬运费。
提问9、图纸基本都打不开,是什么原因?开标时间是否顺延?
答:图纸可以打开。
提问10、本项目既有巡护步道也有挂壁栈道,从巡护步道的施工工艺和项目特征来看,巡护步道与一般的步道相同,请问:1、公园内步道业绩是否满足要求?2、从挂壁栈道的工程造价来看,比巡护步道要多,为何不设挂壁栈道施工业绩?
答:详见补遗。
提问11、招标文件要求类似业绩截图体现巡护步道。对巡护步道的描述有多种方式,我单位有类似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景观桥和湿地栈道,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详见补遗。
提问12、招标文件要求类似业绩为新建巡护步道,我公司有一大型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景观桥、湿地栈道,请问是否满足要求?请招标人明确,不要以按招标文件执行等含糊性话语搪塞投标人!
答:详见补遗。
提问13、1.4.1.3条,工程类别为新建巡护步道,请问全国网的工程类别有吗?我读书少,请教一下分类为新建巡护步道的规范石那一本?
答:详见补遗。
提问14、经相关查询建设规模含巡护步道,符合要求的全国只有一家,招标文件还把范本的可以提供业主证明这一句删除了,怎么玩?请代理公司和业主看看还有几家建设规模符合要求的?
答:详见补遗。
提问15、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湿地生态修复,库岸植被恢复 *** 亩,退耕还湿 27 亩;湿地保护体系建设,2 米宽巡护步道 6.1 公里,1.5 米宽巡护步道 3.6 公里,3.5 米宽巡护步道 1.7 公里;新建 2 个巡护码头;监控体系供电,为 10 个监控摄像头配送电源,新增输电线 5 公里。从规模来看本项目就是一个湿地生态修复,为何业绩设置工程类别为新建巡护步道,此业绩要求就是具体施 (略) 分,为何设置得如此刁钻,此设置是否有意排除其他单位?专门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制,有意排除其他单位的公平竞争机会?
答:详见补遗。
提问16、你好!根据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工程类别为新建巡护步道,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截图的业绩,试问此平台备案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其他’三个分类,要如何体现为新建巡护步道?
答:详见补遗。
提问17、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否。
(略) 分: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4.1条款3业绩要求更正如下: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5□8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规模:含巡护步道或沥青步道建设内容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 (略) 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建设规模含巡护步道或沥青步道,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 (略)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 (略) (盖单位法人章)
2022年5月23日
[ *** *** ].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