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 (略) 建设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 (略) 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城投字〔2024〕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大雁镇内没有规范的室外 (略) 场。 (略) 的趋势已有所上升,导致了脏乱差的现象,管理部门力量不足、力不从心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 (略) (略) 场来采购日常使用商品,这给居民生活上带来了很多不便。为了大雁镇区协调发展,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切实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改善消费环境,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略) 场建设项目
三、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5855.29㎡, (略) 场。其中,地面硬化5855.29㎡,人行道铺设121.68㎡,围墙60m,路灯照明11个,树池坐凳15个,大门3座,排水沟470米,室外排水110.8m,室外供热管道439米,室外给水管道158m,制作安装遮阳棚864㎡。
四、建设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境内,东侧为中区邮政街,南侧为中区街心广场,西侧为中区雁安街,北侧为紫光小区。
五、项目单位
鄂温克 (略) 建设 (略)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财政资金。
七、项目代码
2405-*-04-05-*
八、建设年限
2024年6月-2024年7月
九、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十、要求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等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