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略) 粮食储备直属库恒温库项目总投资估算构成的请示》(惠市储军〔2024〕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投资估算调整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 (略) 领导在《关于提请将下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期产生利息纳入项目总投资有关事项的请示》批示精神,同意建设期间募集专项债券资金所产生的利息(略)元纳入项目总投资估算。鉴此,项目投资估算调整为(略).(略)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7.(略)元,预备费606.(略)元,项目建设期利息(略)元。
二、其余事项仍按惠发改投审〔2023〕49号批复执行。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定抓紧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通过广东省投资 (略) 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