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 (略) 贵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贵金属制品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联东U谷·绵阳国际企业港40#标准厂房(位于四川绵阳工业园区东区)
三、建设单位: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世纪鑫海生态 (略)
五、项目概况:四 (略) 拟利用联东U谷·绵阳国际企业港40#标准厂房(位于四川绵阳工业园区东区)实施贵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用地面积685.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1F设置熔融、退火、锻造、剪板、冲床、轧机等设备,2F设置制粉、剪板、折弯、车床、焊接、清洗等设备,储存工程(含金库、辅料存放区、油料间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铂铑合金漏板5吨、铂铑合金通道3吨、铂金坩埚0.3吨的产能。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2.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清洁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渗透清洗废水经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沉淀+中和调节+脱色+絮凝沉淀+高效沉淀)处理后排入管网;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废水依托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排入管网;上述外排废水须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吴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融过程产生的少量颗粒物通过自带的高负压袋式烟雾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擦拭工序挥发废气车间内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厂界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厂房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空气锤、剪板机、辊轧机、冲床、铣床、折弯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暂存后熔融回用;废刚玉砂外售利用;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项目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油料存放区、清洗间、空压机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酒精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化学品存放区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 (略)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212-*-04-01-*]FGQB-025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2〕46号)及《四川绵阳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厂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川(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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