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安镇洛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通道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城府征〔2024〕19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 (略) 马安镇约1.6亩土地,现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 (略) 马安镇新群村,面积约1.6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马安镇洛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通道工程项目建设。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规定 (略) (略) 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略) 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区片名称及编号 | 类别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合计(元/亩) |
(略) (略) 片 | 农用地 | (略)(其中林地(略)) |
建设用地 | (略) | |
未利用地 | (略) |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 (略)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标准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马安镇人 (略) 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马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略))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镇(街道)调查结果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土地征收项目结束止,在拟征地范围内, (略) 、区住房 (略) 、区 (略) 、区 (略)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审批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退(略)转业、毕业生户籍回迁、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的除外。
(四)以被征收人土地上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经营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五)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转让、租赁和抵押。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各有关单位(个人)应积极支持土地征收工作,对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土地征收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 (略) 理,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拟征收范围(马安镇洛岗输变电工程配套电缆通道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