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2至2024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 (略) (略)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略) 2 (略) (略) 办公楼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6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同时申请人须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 (略) (略)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11日15时3 (略) (略) ( (略) 261号)举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 (略)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账号:(略)4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略) 支行
银行行号:(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土地成交价款的50%,2025年4月11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拍卖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土地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须在2025年4月11 (略) (略) 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三)买受人在开工前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买受人须确保项目无相关隐患后方可动工建设。买受人不得破坏宗地范围内政府已建设完成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略) 等设施。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4-(略)
监督电话:0834-(略)( (略) 监察委员会)
0834-(略)( (略) (略) 机关监督管理股)
(略) 址: (略) 场网、 (略) 人民 (略) 站
(略)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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