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32号令),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 (略) 黄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黄山区自然资源规划局8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略) 黄山区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制定情况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将邀请区人大、政府办代表,发改委、农水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代表,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或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
联系人:崔茜;联系电话:*,*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 (略)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五)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