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照相机支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泗门镇四海大道110号 | 余姚 (略) | 企业拟投资*,利用自有闲置空厂房,购置电加热金属熔化炉、压铸机、打磨机、抛光机、 车床、铣床、钻床、切割机、焊接机、机加工设备等,实施年产*套照相机支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 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见环评文件: |
2 | 年产*件金属雕刻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朗霞 (略) 238号25幢 | (略) (略) | 企业拟投资*元,利用闲置厂房,新增CNC雕刻机、数字控制高精度线切割机床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件金属雕刻件、*件塑料雕刻件、*件塑料3D件、*件金属3D件的规模。 | / | 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 见环评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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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城区 (略) 2号)附楼三楼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综合受理(发证)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