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铅山县伦潭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环保运行验收报告表(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铅山县伦潭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环保运行验收。地点: (略) 铅山县。建设内容:投资3287.09万元,主要是26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包括13套JDL-FMBR-10、8套JDL-FMBR-20、3套JDL-FMBR-30、1套JDL-FMBR-50、1套JDL-FMBR-300的FMBR膜技术污水处理器。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验收结论验收组经过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秦联系电话:0793-*邮箱:*@*q.com公示期间,对尚需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续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铅山县伦潭饮用水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环保运行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