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XZC-1-DY-*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接待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公务用车接待服务):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务用车接待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公务用车接待服务): *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安盟合作交流中心
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4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0482-*
(略)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