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花岗区东欣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 (略) 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红花岗区东欣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区发改投资[2023]180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 (略) 级财政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花岗区水资源和水土保持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红花岗区红花岗区忠庄办
2.2 建设规模:新建DN1000雨水主管网6000m,新建 DN400雨水支管网30000m,新建雨水检查井1200座,新建雨水口2400座,挖方共计*.8m3,填方共计*.8m3;C25混凝土包封 7050.514m3;中粗砂回填共计9360m3,道路路面恢复:C30混凝土36892.8m3,新铺沥青砼面层14757.12㎡。
2.3 设计服务期:满足业主对各阶段成果时间要求。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
2.4 标段划分:红花岗区东欣大道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5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一)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二)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2月02日 至北京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时00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略) 场信用信息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红花岗区水资源和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人社大楼8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5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略) 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办事处中山路210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红花岗区水务局 (地址: (略) 红花岗区 、联系电话: 0851-* )
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