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化县行政记功嘉奖暂行办法(修订)》(开政办发〔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推进开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嘉奖,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示时间:2022年1月29日至2月4日,共7天。
4.联系方式: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 (略) 1号楼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
附件: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23个)
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信访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资中心)、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开化水库建设中心)、卫健局、统计局、综合执法局、经济开发区、国控集团、人民银行开化支行、建设银行开化支行、开化农商银行、华埠镇、芹阳办事处、马金镇、齐溪镇
二、集体嘉奖(17个)
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人力社保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传媒集团、根宫佛国发展中心、司法局、 (略) 、音坑乡、池淮镇、桐村镇、长虹乡
三、个人三等功(1人)
汪玉清(文广旅体局)
四、个人嘉奖(5人)
张国友(县委宣传部)、华健( (略) 柯城区)、相建平(公安局)、汪福海(财政局)、童毅军(芹阳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