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环境提升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晓达、周畅(*) 电话:023-*
邮箱:*@*63.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略) 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环境提升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略) 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环境提升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湖北 (略) | 湖北 (略)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515.* | 549.*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级、D*、2024年11月10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7]*、2026年03月10日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2、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7]*、2026年02月23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王海涛/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 | 冉光艳/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 |
业绩 | 项目名称: (略) 城区绿化完善补植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2日/委托人: (略) 管理执法局;2、项目名称:G348国道绿化农旅融合示范线提升工程(华严段)/签订时间:2020年6月10日/委托人:湖北省国营华严农场;3项目名称:百年四台?绿色智造园一期园林景观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3月6日/委托人:湖北四台鑫时 (略) ;4、项目名称: (略) 脉旺镇垸子村和美乡村共同缔造建设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5月9日/委托人: (略) 脉旺镇人民政府;5、项目名称:云梦县生态陵园熊家山公墓片区项目工程/签订时间:2022年8月31日/委托人:云梦县民政局;6、项目名称:马口镇零九小区棚户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期)/签订时间:2022年5月10日/委托人: (略) 马口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南河乡美丽乡村示范村荷花桥村建设工程/签订时间:2020年6月5日/委托人: (略) 南河乡人民政府;2、项目名称:G348国道绿化农旅融合 示范线提升工程(分水段)/签订时间:2020年6月10日/委托人: (略) 分水镇人民政府;3、项目名称:蔡甸索河至汉川高 (略) 汉川段农旅融合提升工程/签订时间:2020年6月12日/委托人: (略) 交通运输局;4、项目名称:S211广仙线刘家隔至城隍转盘段及S244至 (略) 长制示范线创建工程(农旅融合配套工程)/签订时间:2023年2月17日/委托人: (略) 交通运输局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晓达、周畅(*) 电话:023-*
邮箱:*@*63.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