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250吨电子元器件扩建项目 | 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 (略) 昆鹏 (略) 176号0010幢109 号 | (略) (略) | 总建筑面积3129.24m2,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250吨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规模。 | 于2024年12月09日 (略) 管委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厂房基建。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喷淋水、喷砂湿法除尘水。生活废水经 (略) 理达标后纳入瓯江口西 (略) 理厂排放;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喷砂湿法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熔化烟尘、压铸烟尘、脱模废气、喷砂粉尘,根据环 (略) 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需委托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综合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综合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