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点头镇人民政府:
你方报送的《 (略) 点头镇乡道Y849亭后线亭边 (略)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该项目起点位于管阳镇亭边村,终点位于点头镇后梁村,路线全长4.072km,总占地面积为1.84hm2,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为0.*m3,回填土石方量为0.*m3,无借方,无余(弃)方。项目总投资1356.*元,其中土建费用929.*元。项目总工期为20个月,从2022年5月开工至2023年12月,属补报项目。
经程序性审查,你方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4hm2。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 (略) 建设类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报告表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略) 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97.*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元。
六、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明确验收结论,向社会公 (略) 报备。
七、本批复有效期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 (略) 重新审核。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