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2年11月11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该项目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衡山县开云 (略) 82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山县店门镇石门社区新屋组 |
建设单位 | 衡山友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衡山县店门镇石门社区新屋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为扩建,年产*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卸料及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筒仓呼吸孔粉尘,混合搅拌粉尘,物料的输送、计量和投料粉尘和厂内运输扬尘等。 主要防治措施:在材料堆棚内设置喷雾设施,定期向砂石物料洒水;筒仓呼吸孔粉尘经过除尘器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加工车间为全封闭标准厂房,厂棚顶部设置喷雾降尘系统,搅拌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略) 定期洒水降尘;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高于屋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洗罐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出场车辆清洗废水和厂区初期雨水。 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洗罐废水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砂石分离器+浆水搅拌回用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产品配方用水,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泵至清水池,回用于产品配方用水,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过程中采取减振措施; 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厂区植树种草,选择吸声能力强的树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处于正常工况;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器产生的砂石、浆液渣及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检验试品、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 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器产生的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浆液渣及沉淀池沉渣交由周边居 (略) 材料;实验室检验试品作为建筑材料出售, (略) (略) 基补充料;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