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年产3000吨环保机制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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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3000吨环保机制炭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花岩溪镇金 (略) 莫家湾组 |
环评单位 | 湖南省中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 (略) (略) 花岩溪镇金 (略) 莫家湾组,租用场地总占地面积8000m2。其中生产车间占地面积3120m2,原 (略) 占地面积1200m2,成 (略) 占地面积3080m2,办 (略) 占地面积600m2。从事机制炭的生产,年产机制炭3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喷淋除尘循环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 (略) (略) (略) 现有排放口排入枉水支流,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一级排放标准,无生产废水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烘干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制棒工序在出料口上方设置三面集气的集气罩收集烟尘,与炭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最终进入“旋风除尘+喷淋除尘”处理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相关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筛分工序采用布袋除尘 (略) 理,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车间整体封闭。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噪设备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通过对生产设备采取基座减振、隔声、 (略) 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措施:灰渣经收集后用作草木灰肥料;炭化炉在炭化过程中产生的机制木炭次品(碎炭)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筛分工序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喷淋除尘沉渣成分和灰渣相似,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间,经收集后外售用作农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 (略) 置;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