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0 文章来源: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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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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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用甲醇汽油、柴油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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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7.8公里处北侧 | |
海南 (略) | |
项目总占地面积21836.8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区储运系统工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油泵房、变配电室、消防设施、综合办公楼及装卸车设施和地磅等。 | |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澄迈县用地规划相符。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项目营运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要求,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仓储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鼓励类的第七类石油、天然气“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以及第二十九条“现代物流业”中第1款规定“煤炭、粮食、棉花、铁矿石、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现代化物流设施建设”中石油等重要商品现代化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建设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 |
本项目 (略) 澄迈县老城镇北二环7.8公里处北侧,根据《 (略) 澄迈县老城片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老城片区用地规划图》,本项目用地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建设单位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本项目为仓储类项目,符合澄迈县老城片区总体规划的功能规划和产业定位。 | |
国内清洁基本水平 | |
本项目设置VOC总量控制指标为1.8201t/a。 | |
项目运营期加强场区外周边绿化。绿化树种应以乡土物种为主,杜绝外来入侵物种。 | |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功能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
从建设、装卸、储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项目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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