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03期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自然资 (略) 盐官镇自然资源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 (略)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 (略) 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盐官镇自然资源所姚先生 电话:0573-(略) (略) 自然资 (略) 二○二五年一月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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