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顺自然告字【2022】54号
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m2) | 宗地 坐落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m)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SP-2022-4 | 2536 | 顺昌县龙湖湾古街区东侧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商服用地40年 | 小于或等于0.5 | 小于或等于30% | 大于或等于20% | 小于或等于30米 | *元 | *元 |
SP-2022-5 | 528 | 顺昌县龙湖湾古街区西侧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商服用地40年 | 小于或等于0.5 | 小于或等于30% | 大于或等于20% | 小于或等于30米 | *元 | *元 |
备注 | 1、 宗地SP-2022-4和SP-2022-5规划要求详见顺自然资规(2022)49号和顺自然资规(2022)50号规划函,本标的不设保留价; 2、 加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15日到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15日到顺昌县双溪街 (略) 12号向我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16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2月16日15 时在顺昌县交 (略)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人数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拍卖会终止。
2.两宗地块均为不可销售(含整体销售和分割销售)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顺昌县双溪街 (略) 12号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顺昌县双 (略) 37号乐业1#301室
联系人: 冷健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工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0908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5012
开户银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70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9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