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桐庐县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含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略) 及省委省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旧县街道机关纪工委反映。
联系人:何帅,联系电话:*。
桐庐县人民政府旧县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