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9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24号 | 地块位置 | (略) 书院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曹荃 | 备注: | 该宗地为 (略) 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25号 | 地块位置 | 沅江市琼湖东路北侧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龚亮 | 备注: | 该宗地为沅江 (略) 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26号 | 地块位置 | (略) 书院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欧利 | 备注: | 该宗地为沅江市琼湖粮库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27号 | 地块位置 | 沅江市跑马岭路( (略)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郭志亚 | 备注: | 该宗地为 (略) 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28号 | 地块位置 | 沅江市琼湖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李劲秋 | 备注: | 该宗地为 (略) 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29号 | 地块位置 | 沅江市山巷口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黄龙 | 备注: | 该宗地为出让土地延期至法定年限。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30号 | 地块位置 | 沅江市琼湖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董世田 | 备注: | 该宗地为沅江 (略) 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31号 | 地块位置 | 沅江市入园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郭志辉 | 备注: | 该宗地为 (略) 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宗地编号 | (沅)政地出字 * 第32号 | 地块位置 | 沅江市银光路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0.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 *** | 受让单位 | 王军 | 备注: | 该宗地为 (略) 的一套公有住房,属于房改房上市。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 | 二、公示期: * 年03月09日 至 * 年03月15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 (略) 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沅江 (略) 单位地址:沅江市白沙大道北侧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张罗 电子邮件: |